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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正冤假错案重铸法治底线

2015年03月11日 21:05来源: 新华网浏览量:1395

   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(记者姜琳、周畅)本是报案人的呼格吉勒图,却被判死刑,直到18年后真凶落网才得以洗冤;因2名邻家幼童死亡被认定投毒的念斌,上诉8年终被判无罪……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迈出坚实的脚步,一批重大错案纷纷昭雪,引发代表委员关注。他们呼吁:深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重铸法治底线,让司法守住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,让法治成为每个公民的护身符。

    冤假错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伤疤。万分之一的错案,对当事人来说也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。一旦审判不公,哪怕仅制造一起冤假错案,都有可能击穿社会公正的底线,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。

    法治的目的,是增加公众的安全感,保护正义和公正,让人们对未来有更稳定的预期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。这就要求司法机关要将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,甘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要肩扛公正天平、手持正义之剑,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
    每一次疑罪从无,都标注着法治进步的刻度;每一次公正裁决,都浸润着公众对法治的信仰。从呼格吉勒图洗清冤屈,到念斌被判无罪,再到聂树斌案被指定异地复查,过去的一年,司法机关在纠正、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取得长足进步,让人们看到了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实效。

   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目的就是促使办案人员牢牢树立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,确保侦查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,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、认定证据、保护诉权、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。

    全面依法治国,就必须扎实推进司法改革,取消不符合规律的考核指标,严格落实诉讼法规定,坚持无罪推定、直接言词等原则。只有这样,才能有效防范冤假错案,才能让每个公民都感受到法治的护佑、正义的阳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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